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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樂相較.自由抉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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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 Admin 周五 1月 29, 2010 1:19 pm

等待黎明的時刻 修德法師
您想要讓「自己的愛河」,繼續惡化(一世不如一世)—在此世便已要承受這麼多的苦了,(請記住!這些苦並不是忽然冒出的,若仔細諦思,都是有其宿因的—或是過去,或者只是前一念的錯失所結的苦果。)更何況帶著這些苦重新再來—「不只」一次的惡性循環呢?或者,您願意就從現在開始改變自己,讓自己重新尋回生命的春天呢?請與我繼續往下一起學習:
佛法中有一回向文:「願消三障諸煩惱,願得智慧真明了,普願罪障悉消除,往生圓成菩薩道。」此正可解釋別述一科中的要義—
此惑、業、苦的展轉相生,正顯示眾生輪迴生死,即如旋火輪一樣沒有止息,正不間斷地虛妄受輪迴之苦,(亦方可開合用十二因緣來詮釋眾生受生的生命觀,亦是佛初轉四諦法輪的苦、集二諦;但名相多,道理相對較深,若能請教法師大德,則更可增加信解之力。)您想想,配合剛剛所說的三世因果喻—過去由煩惱之因,而造了惡業,由此業障而感召較陋劣的身心世界,(如貧窮、多戰亂等);但於受此苦劣的報障時,因業障障住智慧不開,身體多病或六根不具,內心多苦惱等。)及依住的環境(如貧窮或過去生不與人結善緣,此時得不到善友的開導,因此由苦而再生顛倒煩惱,又再造業、受苦……(如因過去不曾造布施的善業,故感此世貧窮的苦果;但沒有明了因果的智慧,又起貪而搶劫,繼而被判刑坐牢……)如此,苦當於何時能了?而所造自殺之業,何嘗不是依此模式而演出呢?在此,我們至少可歸納出t一個重點:(一)、妄想.煩惱是一切苦難的開始、根本禍源。(二)、如果不幸已造了因,若不善用因緣來化解,它將讓您一再地重蹈覆徹。據研究統計,一般自殺成功者,皆一再受「自殺念頭」的糾纏,乃至有多次自殺未遂的紀錄,若當中沒有善緣的扭轉,最後是會「壯烈成仁」的。因此,只要在對方尚有理性、可自我調適下,若能明白因果的道理,了知自殺並非是逃避痛苦的選擇,況會比現世的苦更苦的話,有時是可及時挽救的;否則,若一直固執於自殺的念頭,雖勸、阻止得了一時,但勢必會發生不幸的。(詳述於下別述一科)
世間那個人不希望趨吉避凶呢?(連螞蟻也知道;甚至將糖和砂子混合,您想—螞蟻會笨到去搬砂子而棄捨糖嗎?)誰不希望發財、升官、健康、家庭和樂呢?雖說外求,也要「求之有道」—與其「求地理」(含相命、卜卦等)而希趨吉避凶,何不「循天理」而斷惡修善,來得更為踏實?!此即《了九四訓.立命》中雲谷禪師對了凡先生開示改造命運的真理,云:「汝不見六祖說:一切福田,不離方寸(即心也),從心而覓,感無不通。求在我(即反觀自心,努力斷惡修善。),不獨得道德仁義,亦得功名富貴,內外雙得,是求有益於得也。若不反躬內省,而徒向外馳求,則求之有道,而得之有命矣,內外雙失,故無益。」簡單說—您若想得快樂的果報,但須努力造斷惡修善的善業;而一個常造善業的人,也必定具有相當的智慧。(此亦即四諦當中的滅、道二諦,及十二因緣觀當中的涅槃還滅門。)
佛法論三世因果皆云: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問來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」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;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。」來警策勉勵要—以前世戒今生,用今生修來生;畢竟今生已在承受果報—不管是善(誡貪)是惡(誡憎),對一個明因識果的修行人而言,面對順境是當警戒於中迷失,而於逆境也能歡喜承受,不至怨天尤人;因此就應該把精力集中在當下的一念,因為現下的每一念都是造就未來的因子。(故說惑業苦、智善樂,大者—可從三世推及無始劫來的輪迴,小者—乃至一念間皆如此,您可細思推論。)再者,佛法若說來世更好,那只是一時權巧接引初機的人,佛的出世本懷,不單單只是教導眾生在人天福報上努力而已,而是希望一切眾生在佛門中的努力修持,終能解脫三界的輪迴,得到究竟的安樂;這是根本論點不能不知。故上淨下空老法師於《因果的理論與事實》中說:「命運不是定數。如果您是善念、善行、利益眾生,那麼您的智慧、能力、福報會增長;如果是惡念、邪行,那麼智慧、能力、福報就會減少。智慧、德能、相好,天天都有加減乘除。明白道個道理與事實真相,就要徹底改過自新。」(《了九四訓》文理俱佳,皆是佛法註腳,不可不讀。』清朝名臣曾國藩有一首詩:「小院西風向晚晴,人生隨處有乘除;山泉繞屋知深淺,微念(這一念是關鍵處)滄波感不平。」既如有加減乘除—命決非定數,正可利用佛法之「無常」—是可改變的,而改變正操控在自己手上,(即如自殺,願不願被救,絕大數是操之在己。)故佛法是「努力論」而非「宿命論」。
儘管現世是多苦,若將眼光放遠些,這些上面所談的因果道理,是可以鼓舞和激勵人心的,誠如《向自殺Say No!》一書的作者蘇珊(—一九六五年生於紐約,十四歲時就自認活不過廿一歲。自殺的意念糾纏了她十八年,她曾自殺三次,多次進出精神病房,先後接受十位治療師專業協助。一九八八年,她仍以優異成績獲得藝術學士學位。走出一心尋死的生命低潮後,她積極推動自殺防治工作至今。)曾認同有來世—這是目前我發現在防治自殺的資料當中,除佛教徒所撰者之外,唯一以一個非佛教徒身份的西方人士,用親身經歷行文勸人,而於文中涉及因果者,雖非是其主論,但她所說(第二五二頁):「這些信念,確保我安全地度過許多致命的重大危機。我經常視它們為思想的糧食,而不是非信不可的理念。(如果您於此書能得到受用之處,請務必相信才好。)」又云:「讓我們進一步闡明這個理論,並將它運用在自殺方面。如果我們自殺,豈不是加快轉世投胎的時間,(案:抱歉!若參見後面—「自殺後的真相」一科中所舉的事證,應該要知道—自殺後要再輪迴於人道受生,恐怕要經過「數不清」的時空呢?!若「廿年後又是一條好漢」,那豈不是讓自殺者,於因果上佔了大便宜?錄此段文,正見「無知」的可怕。)以至去重新面對同樣的問題,因此徒然增長了自己在人世間的年日,不是嗎?更進一步說,如果我們轉世投胎,我們就得從嬰兒期開始重新經歷每一個人生階段—想像您又要再次回到青春期叛逆的樣子!如果我們轉世投胎成了一隻小螞蟻,則我們很可能慘死在人的鞋子底下。何不繼續留在人間,善盡所能,好讓我們來世的問題減少一點?」
總論已告一個段落,您能有個大概的觀念嗎?準備好,將繼續往下別述的科目—先說自殺後的苦果,而後再敘其業因,讓您更加明白,自殺—決非明智之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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